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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酒厂驻外办事处主任,却以单位名义借款私人买车,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韩友杰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查。检察机关在查办过程中,又发现其曾伙同他人涉嫌贪污犯罪,并挖出了另一桩受贿案。4月19日和22日,犯罪嫌疑人尚立传因涉嫌受贿罪、犯罪嫌疑人韩友杰和郭飞因涉嫌贪污罪,先后被涡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袁某被取保候审。
案件的最初发现源自于涡阳县高炉酒厂巢湖办事处原主任韩友杰挪用公款一案。2008年1月2日,经群众举报,涡阳检察院对韩友杰挪用公款案进行立案侦查。2002年12月25日,韩友杰向刘某借款20万元,并以高炉酒厂巢湖办事处的名义向其出具借据。韩用该款为自己购买了一辆尼桑奇峻牌轿车,后又将该车卖与他人,用卖车款为自己在涡阳县工会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居住房),韩友杰一直未将该款交单位。
经查,犯罪嫌疑人尚立传, 2001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高炉酒厂总经理助理兼策划中心主任,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负责江苏苏南片区高炉家系列酒市场开发及销售工作。2002年以来,尚利用其代表高炉酒厂与合肥某礼品经营部、安徽某印务有限公司等签订采购合同的机会,多次向上述公司索要及收受回扣计近20万元; 2004年底,江苏省无锡市高炉家酒代理商廉某,为得到尚立传在其销售家酒政策上给予更多照顾,以为尚小孩过生的名义送去现金1万元。此外,还收受时任涡阳酒厂驻扬州办事处主任韩友杰送给的3.5万元。
犯罪嫌疑人郭飞,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被涡阳县高炉酒厂聘用为销售业务员在扬州办事处工作;2005年7月调高炉酒厂安庆办事处工作。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韩友杰、郭飞、袁某在涡阳县高炉酒厂驻扬州办事处工作期间,共同伪造高炉家系列酒进店费合同书及收据20份,共计从高炉酒厂骗取进店费22万余元,其中近10万元是为高炉家系列酒在扬州市场的销售工作而花费,余下13万余元被韩友杰、郭飞私分。 (樊军龙记者张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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