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星家坡花园”载过一美女,上车后,发现她左手腕布满了细密的刀痕。这使我立刻意识到,这丫头我曾经载过!她说过她小时候很反叛,为了抗拒父母的一个什么很蠢的决定,用小刀把手腕刻成这个样子。巧的是,我一说话,她也认出我来了。事实上,我不大喜欢用刀刻自己身体的任何部位,她说她能认出我来,是因为我说话的声音与众不同,“发音标准,很有磁性的那种”。嗯,这个评价还算公道。虽说她无意中揭示了另一个事实,即:本人外貌尚不足以让人过目不忘——她倒是蛮漂亮,我是说,即使把手放在背后,我也能认出她。
心里一高兴,便放下话来:再让我遇到你,免车费!随口一说而已,想不到一语成谶!原以为大连老大一个镇子,自己儿子半年都看不到,哪儿就三次要了同一部车。
第三次在沃尔玛超市东门,还没瞅见脸蛋儿,光是后视镜里那只拉车门的布满刀痕的手腕,我就知道该为美女发班车了。
她学工美的,据她讲主要是工业产品的装潢设计,我想,一定意义上,也算艺术类学科。说心里话我有点儿替她惋惜,她原本该是个不错的雕塑家——那样坚忍的意志,假如她愿意用刀刻一点别的东西的话。(1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