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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2日,在北京出差的最后一天,我又看见了雪。漫天飞雪下的天安门广场因雪而有了难得的诗意。九年前的秋天,我曾在此踌躇满志地拍照,像一切初至北京的外地人一样,拿四个方向分别做背景,咧开嘴欢喜地笑。那天真蓝,蓝得有些惊心动魄。我穿着一件特大号的白色T恤,一头长发。我真当记住那一天,人生就是从彼时向我展开残酷的一节。我有时真不知应当悲还是喜,是否一切得到太轻易,失去也一样容易?
北京求学的时光是我十岁之后初次离家。第一次烫了头发、第一次手里拥有超过百元的钱。那时我迷恋张信哲,嫉妒同寝室的女孩竟然有九支口红。我从不觉自己有美色,然而对华衣的憧憬,是我最初的萌动。我所就读的大学,亦是全国一流的大学,各省状元云集。我至今仍惊诧于当时的轻狂----我以为全国就只一所北大值得一读,我以为只有中文系才配我去念。事实上除了文字我确无所长,在这所汇聚了无数精英高干子女的学校里,我除了是全校年龄最小之外,微渺到可以忽略不计。对面寝室的女生是海南某市长千金,楼上的学姐开宝马来上课。我从那时开始学会了暴饮暴食。我可以一整天不下床,一天吃掉一箱饼干。学期末的考试,除了大学语文是九十五分,所有的课全部不及格。
后来的退学几乎顺理成章,与那个男人有关也无关。那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可竟然那么不美好。我不希望再回忆他在学校对我的诬陷以及欺骗。退学那年我不足十七岁,我惊人的自痊能力让我在半年内将他忘记得一干二净。
太多的细节不容记起。用惨伤也可以形容接下去的一年时光,我立志做一个年轻的北漂,自生自灭。在北四环租下一间一百五十块钱的民房,那时我练就了酒量,学会了调酒。至今仍可以骄傲地说,在合肥的任何吧里,还没有谁能超越我的手艺。这段时光并不久长,我上海的亲人们在天涯海角打捞我的下落,几番搜寻,断定我仍蜷缩在北京。被押回去复习,半年之后的高考我再次得了全校第一。这次没那么好的手气,第一志愿滑落了下去,录取我的学校还算全国重点。念吧。无缘北大,北京从此在记忆中尘封。在那里,我穿过平生第一条黑色长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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